一、公司介绍
呼和浩特市青年荟建设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1月25日成立,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青年社区依据相关政策及市场需求,结合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为呼和浩特留下大批青年人才及产业工人群体,为留呼青年人才及产业工人提供、化基础。根据业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1.公开选拔,程序透明原则;
2.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3.依据企业发展需求,专业对口原则;
4.合理配置、优化结构、严控总质量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 15人,岗位详见下方《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岗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实行公开招聘方式,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初选面试、资格复审、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
六、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
http://jyhr.ikaowu.com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17:00—2025年3月14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3月7日20:00—2025年3月14日20:00。
4.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7日23:00—2025年3月14日23:00。
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要求上传资料格式为jpg或pdf: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该报告可通过获得),海外留学人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https://www.chsi.com.cn/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7.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及以上)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经历: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信息在待审查阶段无法修改)。
七、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审核人员对审查未通过的简历,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需补充或说明。
(3)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入职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2.缴费
(1)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考试收费12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八、初选面试
1.初选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2.初选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卡,三者有其一即可)、下载并打印版《初选面试准考证》、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方能进入考场。
3.初选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能力等,面试时间5分钟/人。
4.初选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仅在工作时间9:30—12:00、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华侨新村写字楼1313室(乘坐公交:25路、62路、80路、K7路)。
3.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http//www.chsi.com.cn
4.招录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6.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十、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进入综合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书》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不提供相关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以及综合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
4.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5.按照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6.综合面试设立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7.最终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范围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体检
(1)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考察,考察由2人组成考察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生学历、工作经历进行考察,如有隐瞒谎报的或给前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其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十二、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4.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5.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工形式:本次招聘采用劳务外包形式。本次招聘人员的合同采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结束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对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缴纳五险。
十四、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考试咨询电话:0471-5619020
监督举报电话:1814826595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本次考试由第三方机构全程负责。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