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乌拉特中旗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乌拉特中旗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乌拉特中旗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日(不含)至 2007年3月3日(含)期间出生的;对于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3日(不含)之后出生(详见《岗位需求表》))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乌拉特中旗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开始日前(含“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10.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 一 )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https://nmrsrc.ikaowu.com/exam/1785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9:00至2025年3月7日17:00,逾期递交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3月9日14: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使用的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 ;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的扫描件 (pdf格 式 ) ;
(3)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后的PDF格式,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1cx/); 在国(境) 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直接学信网下载后的PDF格式,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格式);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清晰,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3月4日9:00至2025年3月8日17:00 。
2.资格初审由乌拉特中旗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3.《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后(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 为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打印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22日 。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于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笔试考点具体地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
3.笔试科目
(1)除蒙医医师岗、蒙医护理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分类笔试测试(医疗卫生类E类,具体岗位的分类笔试测试方向见岗位表),测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分)、综合应用能力(50分)两部分,总分100分。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蒙医医师岗、蒙医护理岗位进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测试(100分),考生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除蒙医医师岗、蒙医护理岗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政策加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蒙医医师岗、蒙医护理岗位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5分。
5.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笔试成绩复核。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与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相关招聘平台等渠道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2: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10分钟2道题目,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 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工作由乌拉特中旗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旗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旗卫健委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 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招聘单位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招聘单位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各招聘单位依据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5年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十、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组织、人社和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告等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和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通讯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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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