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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9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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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测绘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即优秀应届毕业生19名(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测绘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益性测绘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建立与维护、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平台规划及数据服务与应用、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实景三维、地图编制等基础测绘实施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撑;承担为全区公开地图出版审查提供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地理国情监测和分析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权属争议调处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卫星应用技术服务和应急测绘保障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治区北斗导航基准服务系统建设、维护、应用和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承担全区测绘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等成果汇交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并对其应用、共享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发和交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5日(不含)至2006年4月15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不含)之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19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签署《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背景为纯色)jpg/jpeg格式,100KB以下(建议用Photoshop“存储为Web所用格式”指令保存)。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自大学起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学习期间获奖情况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等。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的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标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12:00。资格初审工作由测绘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测绘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报名登记表》中资格审核一栏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测绘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资格初审后,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经测绘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调整至同类岗位计划。调整招聘岗位的公告将于2024年4月20日15:00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发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24年4月21日10:00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发布,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12:00,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事宜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原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考生诚信承诺书》;学习期间获奖证书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四)笔试

测绘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复审通过人数,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招聘岗位笔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公告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发布。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测绘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9:00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发布,应聘人员进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若招聘岗位需要组织笔试,面试时间视实际情况延后,笔试、面试具体事宜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

2.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8:30,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

3.应聘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分为备考、答题、点评(互相评论)三个环节,以“333”形式:3-4名考生一组进入考场,依次回答同一套题的3道题,所有考生答题完毕后,考生评价及回应其他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时,凡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时着正装,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和服饰。

(六)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考官组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28日10:00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测绘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湖北省武汉市的省级、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参加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公告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考察

测绘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参加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测绘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一次,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和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537040、4215404

(二)咨询电话:0471-6537086、4315157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400-383-9296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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