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和乌兰察布市国资委共同批复下,于2024年7月由内蒙古林草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乌兰察布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资本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元,是乌兰察布市唯一一家林草领域的国有企业,发挥着本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
公司坚持以党建引领管理,承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工程质量超过行业基准50%以上。自公司成立以来承接项目5个,在建项目3个,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面积近百万亩,项目资金近3.5亿元,有效拉动了本地区经济增长,为乌兰察布地区构筑了一道坚实的绿色屏障,为守护浩瀚北疆生态环境安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为了保障业务经营发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诚邀能人志士的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计划招聘招聘5个岗位,共计6人。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人力公司组织进行。
三、招聘范围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严谨认真、勤奋务实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品质;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长短期出差和艰苦的作业环境;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自愿服从公司调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考生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6、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情形。
四、招聘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在线投递报名方式。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报考的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易招网http://www.ez12333.com),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应聘材料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简历报名。应聘所需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0天内有效)国(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岗位相关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5、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者具体情况,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筛选进行考试。入围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笔试
笔试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复审即可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笔试时间将通过短信及电话另行通知,笔试及面试地点计划在呼和浩特市进行,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按照1:3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拟录用环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拟录用环节。
(六)公示
对入选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拟录用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况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七)体检及考察
对公示结果正常的人员进行体检及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八)录用
体检及考察通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用工相关流程办理录用手续,所有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公司调配。
(九)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按照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新录用员工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并列入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司任职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薪酬及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及时认真查看报名系统发布的信息、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
(三)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聘有权在招聘过程中调整招聘数量;
(五)本公告由乌兰察布市林草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电话:15598097662
(二)监督举报
电话:1584744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