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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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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

面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12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资格复审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网址www.cdgdc.edu.cn)。考生教育类别为国外教育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中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以及本人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五)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应聘岗位要求企业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专业工作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需求表》为准。

(七)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九)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两次,并将结果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十)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试讲。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试讲,也可用蒙古语试讲(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十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联系(0471-4909824),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护照)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7日,应聘人员必须于7:20前到面试指定考场进行资格审核抽签,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进行抽签,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

(四)面试方式:采用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试讲参考教材于12月11日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布。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由专人统一管理。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2.除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外,候考室内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应聘人员在候考期间不得询问和面试有关的问题,不得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3.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和聘用后,在招聘的任何阶段、试用期间和聘用后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防疫要求

(一)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场地时出示“健康码”。

(二)发布公告之日起,建议考生及家长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三)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及面试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所有应聘人员需按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471-490982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二)监督电话:

0471-4909840(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0471-285681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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