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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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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乌兰察布市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现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核体检人员予以公布,同时对考核与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核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核相关事宜

卫生系统应聘人员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应聘人员考核工作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考核工作由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社会福利院及市精神康复医院应聘人员考核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卫生系统应聘人员:

时间:2021年9月24日;

地点:市卫健委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74—8324039。

2.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应聘人员:

时间:2021年9月24日;

地点: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行政楼411室;

联系电话:0474-8984476。

3.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

时间:2021年9月24日上午;

地点: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4楼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474—8303015。

4.市社会福利院及市精神康复医院应聘人员:

时间:2021年9月23日;

地点:市民政局1308室;

联系电话:0474—8300753。

(二)考核方式

考核通过审阅应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表现、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核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携带个人档案到对应考核单位进行考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于考核前到对应考核单位办理。

(四)考核递补

应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考核合格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时间: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乌兰察布市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日程安排表》,体检日程内每天7:30至12:00进行体检,下午不再进行体检。

2.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原铁路医院,集宁区团结路34号)。乘车路线:7路公交车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站下车。联系电话:0474—2214199。

3.体检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并准备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并于体检当天按照要求出示,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递补

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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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乌兰察布市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日程安排表

原标题:关于公布乌兰察布市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

文章来源:http://www.wulanchabu.gov.cn/information/wlcbzfw11681/msg1890658409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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