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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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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录入员若干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数量

司法录入员若干名(男女不限)。

(二)基本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为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79月以前,19859月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或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6.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3)至报名截止之日,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工作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20917日至930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jafyzzb@qq.com)的方式,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一份(内附个人一寸免冠近照)

(二)面试

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院将根据测试结果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由我院统一安排健康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政治部进行政审,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榕晋委办[2015]67号)规定执行。

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93号)

联系电话:0591-38122697

联系邮箱:jafyzzb@qq.com

联系人:陈女士

附: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20917

来源:

http://www.fzjacourt.gov.cn/html/5/2020-09-17/09370126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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