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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选调】2023年内蒙古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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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我盟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比选岗位为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阿拉善盟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比选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比选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比选范围

阿拉善盟内各旗(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比选条件

(一)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刑事处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

5.服务期满,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存在干部档案材料造假、虚填信息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比选人员不得报考比选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比选岗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比选方式

比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比选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比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核减比选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确定面试人员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要求,由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比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比选单位不得擅自终止比选程序。参加比选人员自愿放弃比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比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竞争性比选的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可通过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www.ampta.cn)进行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参加比选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ampta.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参加比选人员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详细报名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如无学习、工作经历填写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审核不予通过。

(2)参加比选人员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参加比选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比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打印的《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参加比选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参加比选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分别在《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彩色PDF格式文档,并将扫描后的《报名表》、参加比选人员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首次进入单位的录用文件等相关材料、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编制本首页和本人编制登记页、参加比选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人事档案核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材料复印件的需要注明复印人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意见等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压缩包以“参加比选人员单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报名系统将在报名结束后关闭,关闭后只进行资格审查,无法再提交新的报名申请或修改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参加比选人员需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比选人员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填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却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比选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由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参加比选人员,比选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2023年7月31日9:00—8月4日12:00间,参加比选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上传盖章的《报名表》电子文档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比选单位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参加比选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新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比选程序,不再作为参加比选人选。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8月5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比选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笔试内容

笔试由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主要测试参加比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参加比选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本次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3.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6日上午9:00。考试地点设在巴彦浩特镇(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比选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5.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比选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公告

参加比选人员可于笔试成绩发布后登陆报名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参加比选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面试前2日提交书面申请,经比选单位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后仍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实际参加人数与比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该岗位参加比选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当天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参加比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确定为考察对象。

3.面试组织

比选的面试工作由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及评分资料留存1年。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参加比选人员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可加试一场面试,参加比选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发布总成绩,参加比选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比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五)考察

竞争性比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参加比选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熟悉竞争性比选岗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

考察组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渠道方面的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比选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

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经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调入人员,分别在报名网站及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比选调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各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经盟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调入人员事宜后,比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对参加比选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比选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比选的情况,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参加比选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参加比选人员要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应审查资料,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参加比选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比选笔试、面试均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比选过程中,有关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参加比选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工作,即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本次比选最终解释权归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1306

(二)咨询电话:0483-8330688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83-877100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阿拉善盟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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