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0〕20号)工作要求,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
一、社会义务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二)监督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三)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医疗保障领域监督检查活动。
二、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征集条件
(一)征集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2.支持医疗保障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3.具备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中国公民;
4.具有临床医学、法律、财务、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及相关工作经验者(原实名举报人员)优先考虑。
(二)征集限制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内设监督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等负有基金监管职责的在职人员;
5.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履行社会义务监督员职责的。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填写《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人员诚信声明》,填写完成后发至邮箱(651912580@qq.com )进行网上报名。
(二)征集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三)公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社会义务监督员征集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符合社会义务监督员征集条件的人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对其颁发社会义务监督员聘书。
四、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管理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征集的社会义务监督员聘期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个人意愿等情况,另行组织续聘工作。
?
联系人:?刘冬???赵敏
联系方式:0478-8612501
电子邮箱:lhybjsg@126.com
附件1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47_b7accd0cb5d3b90384364db4d34d4f07.jpg)
附件2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人员诚信声明
![](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47_332958149016077e7bc0be34e5afdece.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