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蒙医整骨术和蒙医乌拉灸术传承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24]3号)要求,现计划遴选高水平蒙医人才作为传承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蒙医整骨术传承人6名、蒙医乌拉灸术传承人4名。
二、报名范围及遴选条件
1.通辽市旗县级以下(含旗县级)医疗机构在岗在编人员且具有蒙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本人自愿且有志于研究和继承老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蒙医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须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近3年,出现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
6.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报名步骤和资格初审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通辽市蒙医整骨术和蒙医乌拉灸术传承人申报表》,一式三份。
2.将申报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交至所在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进行初审。
3.报名和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2月27日17:30。
五、资格审核
1.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初审后,于2月28日将合格人员名单、申报表、学历证明、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纸质版,统一报至市卫健委中医(蒙医)管理科。
2.旗县市区初审后,由市卫健委、人社局协同相关专家,择优从符合条件人员中选定并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遴选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员。
六、传承人待遇
1.被确定为传承人的人员需签订师承教学协议,从签订协议起学习满三年,经带教专家、市卫健委考核合格后为传承人颁发出师证书。取得出师证的传承人,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仅限使用一次。
2.对成绩优异的传承人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表彰,在通辽市报送科研课题时,优先考虑。
3.传承人在学习期间,所在原单位要保障其个人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
市卫健委联系人:么冉陈丽妍
遴选咨询电话:0475—8212627
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蒙医)管理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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