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3-31 04:02:55 关注:19414次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浙江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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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链接网址:https://eduhr.bnuedu.com/20230301 完成报名后,考生应将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上传至https://www.wjx.top/vm/miV0xKd.aspx,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学信网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计划备注要求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不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足(不能清晰反映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招聘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和北师大“京师基教”公众号上同步公布、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同时北师大将通过“京师基教”公众号短信息通知。 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 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试讲前对参加试讲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试讲。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分为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三个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应聘教师的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4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的人选。 2.试讲:试讲地点在丽水,试讲采用现场模拟上课+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时间20分钟。试讲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根据笔试、试讲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计算),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人选。 3.综合面试:采用网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教师职业素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丽水市教育局网站、“京师基教”公众号公告、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参加应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1.聘用后享受丽水市直公办学校教师薪酬标准。 2.聘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类别认定,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3.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同时享受学校餐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丽水市内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3.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的,以后续通知时间为准。 5.本次招引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3.咨询电话:冯老师13337609775(微信同号) 雷老师13587197169(微信同号) 办公室电话:0578-2991128;0578-2990595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3年春季教师招引专业目录》 附件2: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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