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6-19 12:14:02 关注:15938次
现因工作需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要求
招聘岗位一:
留学生综合服务岗
人数:2名
岗位职责:
1、推动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在留学生培养方面的务实合作;
2、承担留学生管理和文化活动开展工作;
3、英文翻译;
4、承担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端正,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善于沟通、细致耐心、富有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热爱留学生事业;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岁以下;
5、熟练掌握英语,有较强的听说读写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熟练掌握office系统和相关办公网络系统;
8、留学归国人员优先;有第二外语能力的优先;有高校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岗位二:
留学生管理岗
人数:1名
岗位职责:
1、配合院系完成留学生学历生的报到工作;
2、服务院系,完成留学生的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3、做好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档案工作;
4、收取学历生学费,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5、留学生数据统计与交互;
6、承担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端正,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善于沟通、细致耐心、富有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热爱留学生事业;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岁以下;
5、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6、具有计算机背景,具有外事工作交流经验的优先。
二、岗位性质与薪酬待遇
岗位面向校内外招聘。校内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及人才人事处审批后可按照原聘用方式聘用;校外人员按照部门支付薪酬的劳动合同聘用,不解决北京户口,薪酬待遇面议,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应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四、应聘材料和要求
应聘者请在2019年6月20日前将如下应聘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题目以“应聘+姓名”命名。
应聘材料:
1.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处应聘信息表(见附件)。
2. 个人简历(附1寸免冠照片)。
3. 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 应聘者认为重要的其它材料。
*所有应聘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应聘+姓名”命名。
五、联系方式
邮箱:cis@bnu.edu.cn
原标题: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招聘启事
点击下载>;>;>;
文章来源:http://hr.bnu.edu.cn/rcgzbgs/zpxx2/qtzp1/213741.htm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本次招聘人数共1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具有北京户口。
(2)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能于2019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应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原则上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具有行业技能大师称号等影响力突出的应聘人员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3、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6月30日(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将相关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的《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报名表右上角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限应届毕业生);
3、户口本、身份证;
4、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
5、邮箱地址:renshichu@biem.edu.cn
四、招聘程序
(一)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岗位
1、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筛。
2、设岗机构安排候选人进行面试、试讲,通过人数比例不超过1:4。
3、学校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人数比例不超过1:3。
4、学校组织综合面试,通过人数比例不超过1:2。
5、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按1:1确定名单,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二)其他岗位
1、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筛。
2、设岗机构安排候选人进行面试,通过人数不超过1:4。
3、学校组织综合面试,通过人数不超过1:2。
4、学校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按1:1确定名单,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1、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相关待遇
1、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的博士津贴。
3、非北京户籍应聘者的进京户口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4、聘用人员岗位等级:
(1)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须经各院、教学部评审后,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2)拟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聘用等级均为管理九级。
七、相关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4721879
原标题: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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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19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201906/t20190618_83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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